工業廢水排放的達標率一直是熱議不斷的話題,廢水如何進行排放,排放的標準究竟又是什么呢?
根據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的內容來看,它是針對“處理用過的水”,規定了處理出水排入某一受納水體時,相應地要達到什么樣的處理程度。它考慮的是將污水廠處理出水控制在受納環境的受納能力范圍之內,強調地是環境的承受能力和污染物排放之間的關系。
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涵蓋的范圍包括62項,其中基本控制項12類(共有四類,一級A、二級B、二級標準、三級標準),一類控制項6項,選擇控制項43項。
針對填埋廢物,需要參照《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中“危險廢物允許進入填埋區的控制限值”,以限值作為滲濾液水質。
各車間沖洗廢水及實驗室廢水主要以沖洗地面、設備及實驗器皿的沖洗水為主,廢水中含有部分重金屬。保守估計,除SS外,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滲濾液污染物濃度的20%。
根據各生產廢水的水量及水質,確定待處理生產廢水水質。廢水中有機污染物的濃度較低,但其中的重金屬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。據業主要求,生產廢水去除重金屬后再外運處理。處理后廢水中重金屬要求達到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"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”及"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"三級標準。因此,確定本廢水處理工程去除的首要目標為重金屬污染物。